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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東縣動物防疫所檢送修正「十足目虹彩病毒之指定輸入應施檢疫物及檢疫措施 (檢疫措施)輸入人應配合事項」資料乙份(如附件)並自111年6月13日施行,請養殖業者配合辦理。
課室單位: 農業課
一、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11年5月13日防檢二字第1111481858A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加強相關檢疫措施,防檢局修正旨案重點如下:
(一) 輸入人所須填具聲明書新增「地號」及「池號或隔離池所在示意圖」。
(二) 新增「隔離處所負責人聲明書」。
(三) 增修檢疫物、設施(含網具)及蓄養用水之清潔消毒方式。
三、 旨案附件亦放置於防檢局網站供參(路徑:首頁>主要業務>動物檢疫 >動物輸入檢疫>輸入動物檢疫>水生動物Aquatic Animal>十足目虹彩病毒之指定輸入應施檢疫物及檢疫措施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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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5-1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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