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名單:詳如附件清冊。
二、受理異議聲明期間及地點:
(一)公告期間:111年10月20日起至111年11月19日止。
(二)就本案分配土地事宜,認有違法不當,致損害權益者,應以書面並附具證明文件向本所聲明異議。
(三)異議聲明期間:同本案公告期間,逾期不再受理異議聲明。
(四)如有相關疑義,請逕向本所農業課洽詢,電話(089)731-661分機305。
蘭嶼鄉公所 地址:95241 台東縣蘭嶼鄉紅頭村31號 TEL:089-731669 服務時間:08:00~17:00 交通位置 |網站導覽| 隱私權政策|網站安全政策|著作權聲明|網站管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