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審核財經課會辦公文及本所公共工程類(不含辦公廳舍等)會文審核。
2.審核本所收支等各類傳票及支票。
3.彙編總預算。
4.編製總決算。
5.帳冊印製。
6.綜理主計室業務。
1.審核各課室(不含財經課)會辦公文、正式人員薪資、臨時人員薪資審核。
2.會計月報複核、發文及公告(含核對每月財產帳務及傳送web檔至審計室)。
3.編製半年結算報告。
4.審計室審核通知彙辦(2課室(含)以上時)。
5.歲出保留審核(不含財經課)及發文。
6.歲出預算分配及保留分配審核(不含財經課)及發文。
7.公務統計業務(含增、刪、公告等)、編製統計年報(限每年10月底前完成)。
8.臨時交辦事項。
1.會計月報之編製(含另存電子檔)。
2.開立支出傳票(民政課、財經課、農業課、主計室及清潔隊)。
3.正式人員薪資(含各類獎金)、臨時人員薪資、各類保險支出。
4.臨時交辦事項。
1.開立收入傳票。
2.開立支出傳票(社會課、人事室、代收款、代辦經費)。
3.原始憑證裝訂整理及保管。
4.空白收據之保管及領用。
5.帳冊裝訂及保管。
6.會計系統-墊付案、代辦經費資料建置。
7.臨時交辦事項。
主管:侯婷維 分機:1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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